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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考察了我国的文化传媒法体系与文化传媒法学、文化传媒侵权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网络法的理论与实践、广播电影电视法的理论与实践等现状,为建构我国文化传媒法治建言献策。本书认为,虽然我国的文化传媒法领域中法律数量少,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多,但是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中国特色的“ 文化传媒法” 体系,并体现出较强的灵活性和先进性。在建构我国文化传媒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是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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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根发,男,1964年4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系,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双学士),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89年初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1年赴日本留学,1994年毕业于北海道大学研究生院,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1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200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博士学位。曾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从事律师研修工作和访学数年。2004年10月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等职。著有《司法与传媒》《宽容的法理》《论日本法的精神》《当代日本法学思潮与流派》等,发表论文一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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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导论(一)传媒法学的多样性
(二)本报告的主要观点
二 文化传媒法体系与文化传媒法学(一)我国文化传媒法的渊源
(二)我国的文化传媒法体系
(三)从“传媒法”“传播法”到“文化传媒法”
(四)中外文化传媒法学比较论
三 文化传媒侵权犯罪的理论与实践(一)文化传媒侵权与犯罪的法律规定
(二)文化传媒侵权的民事责任与宽容
(三)文化传媒犯罪的特点与问题
四 我国网络法的理论与实践(一)网络的自由与规制
(二)网络与反腐败
(三)微博的维权、增权与侵权
(四)网络与表达自由
(五)网络侵权与“避风港原则”
(六)网络犯罪的特点与治理
(七)网络的立法与司法问题
五 我国广播电影电视法的理论与实践(一)广播电影电视法的渊源和体系
(二)广播电影电视的经营和制作许可
(三)广播电影电视的内容审查
(四)我国广播电影电视分级制度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