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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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中国社会的基本属性?

  中国当下的社会表现为“国家社会”,是由国家生成,以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方式侵入,在其中,理性的权利意识较为薄弱,较难形成对权力的制约,自主性相对较弱,是以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网络社会为主要表现形式,三者脱嵌于国家的程度依次加深。这可从六个方面开展。

  第一,国家和社会之间具有实质的等级关系。国家和社会从理论上讲应当是两个独立且平行的领域,但在我们国家,国家和社会具有鲜明的等级差异,国家高于社会。

  从社会文化层面考虑,“君为臣纲”所内涵的等级关系从国家领域转接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中的“官为民纲”。从政治体制角度考虑,国家和社会间平等互动的平台业已建立,但其互动实践的方式仍需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国家和社会之间具有鲜明的等级关系。这一等级关系既是我们国家多年来社会文化传承和再造的产物,也是我们国家政治体制笼罩下的必然选择。国家/社会关系在各个国家都存在,但要认清中国社会的属性,就必须首先从中国国家和社会的等级关系开始。中国社会的属性已经不是单纯由社会本身自造,也不是单纯外力作用下的产物,而是中国宏观历史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第二,国家生成社会。从总体来看,现阶段中国的社会是由国家生成的。

  国家生成社会是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路径得以实现的。一方面的,国家直接推动社会的生成。这一路径下,国家通过将部分权力、职能让渡给社会,给予社会重生的空间。例如,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帮助国家履行部分社会服务的职能,就是这方面的表现。另一方面,国家间接推动社会的生成。我们国家市场化改革催生了多种社会组织的产生以及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从逻辑上讲,市场是这一路径下社会重生的直接动力。要把握中国社会的基本属性,认清国家生成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它既能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中国的社会相对而言较为缺乏自主性,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迥异于西方社会的方方面面。

  第三,国家侵入社会。这是上一特征的逻辑延续。

  一方面,国家显著介入社会领域。社会重生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伴生物。这既表现为国家以主体方式的介入,也表现为行动方式上的介入;既表现为直接介入,也表现为通过市场的间接介入;既表现为制度化的介入,也表现为非制度化的介入。总而言之,当国家在等级关系中高于社会的情况下,国家的介入既是国家的主动选择,也是社会的默契配合。另一方面,社会缺乏完善的制约国家的机制。上文所谈及的职能问题,部分是由这一特征所决定的。国家生产社会,试图生产一个有助于国家功能实现的社会,而不是生产一个掣肘国家的社会。国家在等级关系上高于社会,社会从总体上看又是国家催生的产物,因而,我们国家的社会,从根本上来说,是国家社会化的产物。

  第四,社会领域行为较为缺乏理性。这主要源于理性的权利观让位于较强的集体从众性。

  中国的社会文化是较为缺乏理性的,它主要变现为严人宽己、从众性、实用理性。因此,近三十多年来,在个体行为中,我们至多看到的是粗鄙的权利宣称,较少看到个体运用理性精神和理性的方式去主张权利。这与中国社会文化是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人更关注与利益有关的问题,较少关注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更关注与自己有亲密关系的人,较少关注共同体的命运;易于更风,较少独立思考。

  这些文化特质直接决定了,中国的个体在社会领域内的互动,很难以理性的方式来加以展开。要想让社会以有序的方式运行,主体之间的互动必须秉持最基本的互相认同。所谓基本的互相认同,是以理性来加以维护的。因此,我们在谈到社会属性问题时,特别强调中国社会的主体是结构而非个体。

  第五,社会的权利较难制约国家的权力。这是从总体上来看的。

  具体到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由于其社会空间的获得几乎都是国家主动让渡的结果,国家权力对于它们而言,几乎是其运行过程中最为主要的媒介。因此,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具有差异的是权力到底是以制度化还是非制度化的方式施加影响,相同的是,权利意识在其中很难生根落地。对于网络社会而言,虽说权利意识显著得多,但权利的履行,也只能在国家权力允许的范围和程度内运行。权利和权力的平衡,到目前为止,仍旧是权力主导下的产物。

  第六,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多样化。

  我国的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大体上是非制度性依赖关系。在改革开放之后,政府是社会组织重新出现最主要的推动力量。以接受海外捐赠为契机,政府发现,社会组织会成为政府向公众提供社会服务的得力助手。于是,进入八十年代之后,首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实际上都是由政府,或者政府身边的力量发起创建,并负责维持日常运营的。在这之后,我国的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也遇到过一小段挫折。但大体上,两者之间保持着相互依赖的关系。双方之间的亲和性开始是通过制度性的措施加以维持,自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社会组织在制度上开始寻求独立性,但两者的相互依赖关系在非制度层面仍旧较为牢固。

  网络社会与国家之间处在动态建构的关系中。我国的网络社会是较为明显的内生性质的。它在生成的初期,也受到国家力量的推动。但网络社会从生成到发展再到革新,主要的动力来自于自身。这也使得网络社会的发展步伐一直较快,动力较为充足总体而言,网络社会在不断地自我调整中开始逐步适应国家的监管,并且以适应为步骤,在动态过程中建构双方的关系。

  事业单位与国家的关系是最为亲密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事业单位本身更接近于国家而不是社会。我国事业单位的生成与发展,是在国家主导下进行的。国家既是催生力量,也是推动事业单位发展最主要的力量。因此,和网络社会相反,我们认为事业单位是外源性质的。这里所说的源,即国家。和社会组织相同,事业单位也是依赖于国家的,但它是通过制度性手段实现的,是制度性依赖关系。

 (摘自:何为中国社会的基本属性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6-01 作者:葛亮 定价: 58.00 ISBN号:9787520304344,梁卫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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