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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研究:基于深圳现象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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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节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研究背景
一 规模庞大的农村集体资产要求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二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第二节 基本假设和研究方法
一 研究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基本假设
(一)人性复杂假设
(二)资源稀缺常态假设
(三)交易费用不为零假设
(四)人的行为多变假设
(五)多重目标矛盾
二 研究方法
第三节 研究意义与创新
一 系统地挖掘了文献资料
二 拓宽了理论研究视角
三 结合调研进行了深度分析
四 提出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特有属性
五 大胆回答了一些之前尚未定性的问题
第一章 股份合作制度:适合民情和制度环境的伟大创造
第一节 股份合作企业制度的特征
一 什么是社会化大生产?
二 股份制企业制度
三 合作制企业制度
四 股份合作制企业制度
第二节 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类型
一 按照生成途径分类
二 按照产权实体分类
三 按照组织形式分类
四 按照合作内容分类
五 按照发展过程分类
六 按照生产要素联合方式分类
第三节 中国股份合作制发展的简要历史
一 起源于工商业
二 发轫于沿海农村地区
三 中央政府的政治认可加快了股份合作制发展
四 坎坷之路不寻常
五 浙江温州制度贡献大
六 制度规范推进了股份合作制大发展
第四节 股份合作制的研究概况
一 关于股份合作制概念的学术争论
二 政府文件法规的界定
三 关于股份合作制的所有制性质
四 关于股份合作制度的进步与局限
五 关于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研究
六 共识、争议与空间
第五节 股份合作企业制度的发展方向
一 理论界的观点
二 政府部门的做法
三 实证检验
四 理性看待股份合作制度
五 小结
第二章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概况
第一节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简要历程
一 生于财产分配忧患之中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
二 融资难题催生的企业型股份合作公司
三 1992年之前的自发探索阶段⑤
四 1992年原特区内城市化之后的发展阶段
五 原特区外的不断探索
(一)2004年之前的探索
(二)2004年及以后进行的探索
六 关于深圳市企业型股份合作制的代表企业
第二节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四种类型
二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数量和股民人数
(二)行业分布
(三)经济效益情况
(四)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生产要素
(五)承担了诸多社会功能
(六)股份合作公司中的“合作”名存实亡
三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不从事实业
四 历史作用
第三节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面临的产权问题
一 产权模糊
二 股权不完整
三 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
四 产权残缺
五 内部出现制度均衡
六 决策机制效率低下
第四节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面临的经营问题
一 经营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二 投资决策中的“羊群效应”明显
三 产业结构单一
四 内部管理不完善
五 管理人才缺乏
六 经济社会负担较重
七 引入职业经理人难度大
八 贪污腐败问题突出
九 融资能力弱
第五节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现有问题的制度原因
一 制度及其功能
二 与生俱来的封闭性
三 成为“鸡肋”的集体股
四 无序发展的产权困境
五 政府责任缺失
六 宗族势力强大
七 法律制度缺失
八 正式制度失效
九 村干部权力监管难
十 政企不分难题多
十一 管理层激励不足
第六节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
一 股份合作公司有没有治理问题?
二 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的三大难题
三 如何有效激励人力资本
四 探索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第七节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问题
一 政府部门监督股份合作公司的依据何在?
二 政府部门能够监管什么内容?
第三章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与城市化中的农民利益保护
第一节 城市化的内涵与外延
一 城市化和城镇化本是同一个词
二 “城镇化”是中国人创造的词汇
三 为何不使用“都市化”?
四 城市化是世界文明发展的大势
五 城市化概念的争议与统一
第二节 深圳市政府强制推动的三次城市化
一 强制性城市化的概念
二 20世纪80年代的自发型城市化
三 20世纪90年代特区内的强制城市化
四 21世纪初期特区外的大规模强制性城市化
五 原特区外强制性城市化的具体做法
六 关于强制性城市化的简要评价
第三节 城市化之后原村民的生活
一 简单换了包装的农民
二 “种房子”的生产方式没有变
三 经济福利得到逐年改善
四 农村的生活方式没有根本变化
第四节 城市化必须保护原村民利益
一 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二 土地制度改革要符合现实的制度约束
三 股份合作公司利用土地建设厂房和公寓住宅是理性决策
四 城中村应该被认可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 制度变迁需要争取上级支持
第五节 如何保护城市化中的农民土地权利
一 土地对于中国农民的特殊意义
二 土地权利是农民权利的载体和核心
三 如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
四 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的土地权利有待明确
五 小产权房能不能成为农民的利益载体?
第六节 深圳城市化对中国城市化的启示
一 大幅度提高实质城市化率是发展使命
二 城市化的客观规律不可违背
三 城市化必须“化人”
四 城市化必须对得起农民
五 务必重视城市土地规划和保护
六 控制好管理人员规模
七 谨防虚假城市化
八 政府主导城市化不足取
九 市场推动的城镇化是我们欢迎的城镇化
第四章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与城市化中的土地管理
第一节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拥有大量土地“潜产权”
一 土地产权的核心问题
二 什么是“潜产权”?
三 深圳市土地潜产权数量有多大?
四 “潜产权”的土地利用效率几何?
五 土地“潜产权”危害何在?
第二节 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管理须变革
一 当前土地管理的问题在哪里?
二 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不同思路
三 能否走出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出售再建房的怪圈?
四 关于深圳生态线管理问题
第三节 莫对“违法建筑”持鸵鸟心态
一 占据房产“半壁江山”的违法建筑
二 政府在违建形成中的责任重大
三 处理违法建筑的思路
四 处理违法建筑的态度
第四节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与城市更新
一 城市更新是发挥市场机制解决土地历史问题的务实之举
二 城市更新的三大类别
三 建立各方妥协的利益分割机制
第五章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与城市公共服务
第一节 政府在城市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一 城市化要求政府扩大公共服务
二 城市公共服务需要不断升级
第二节 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的近期重点
一 公共服务“质低量少”
二 补齐短板是紧急工作
三 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①是方向
第三节 加强公共服务的长远任务
一 充分考虑深圳人口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化的引擎
三 将城乡接合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是正道
四 旧村补救规划不能少
五 减少政策的模糊与冲突
六 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第六章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与深圳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节 深圳发展定位与产业选择
一 城市定位的不断变迁
二 早期的投资拉动增长是客观选择
三 20世纪80年代确定外向型和先进工业为主的目标
四 经济中心是历史使命
第二节 科学认识产业转型升级问题②
一 关于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观点
(一)国外对产业升级概念的探索
(二)简要评论
(三)产业升级概念新解
二 关于产业升级实现路径的争论
(一)国内学者的观点
(二)国外学者的观点
(三)简要评论
(四)企业升级路径新探
三 产业转型升级的几个认识误区
(一)产业转型升级是追求时髦的套话
(二)转型升级就是让企业穿上华丽的科技“马甲”
(三)产业转型升级是引入高科技
(四)传统产业不适用于转型升级
(五)转型升级可立竿见影
(六)“肥水外流”论
四 人为设定重点扶持产业和产业结构比例不可取
第三节 融入深圳产业发展是股份合作公司不二法门
一 政企不分的股份合作公司难以完全适应自由经济
二 简单地提供初级生产要素的时代已经过去
三 服务产业集群是股份合作公司的重要出路
四 融入产业集群的建议
第七章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改革与前景
第一节 何为科学意义上的改革
一 理解改革的四个视角
二 改革法宝为何失灵?
三 大胆破除六种不合时宜的观念
四 客观上的困难
第二节 深圳市区政府方面的改革进展
一 政府推动改革的动因与可能路径
二 市级政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了正式制度供给
(二)明确制度变迁目标
(三)推进了试点工作
(四)进行输血式扶持
(五)设立社区工作站
三 原特区内政府的努力
四 宝安区的努力
五 龙岗区的努力
(一)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三)推进输血式扶持为主的改革
第三节 股份合作公司自身的改革进展
一 积极寻找市场
二 组建行业组织
三 搭建原住民综合性网站和专业研究机构
四 积极参与城市更新
五 加强自身管理
六 改革股权结构
七 合作开发物业返还
第四节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中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
一 股份合作公司是包袱还是财富?
二 股份合作公司是不是死路一条?
三 改革的条件是否成熟?
四 股份合作公司不积极?
第五节 基于产权经济学的改革建议
一 逐步取消集体股
二 将部分合作股转为风险股
三 全面推行募集股制度
四 赋予个人股份完整产权
五 选拔职业经理人
六 尝试向外发展
七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第六节 加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的建议
一 如何防止董事、经理班子腐败
二 股东大会应设定最低参会表决权比例
三 监管模型分析
第七节 简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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